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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2017年的最後一天了
大家打算要怎麼跨年呢?
在展開2018年的那一刻起
放煙火的同時也意味著有4項新制要上路囉
食品業者準備好了嗎🕴
4項新制整理如下
健康食品標示
a.膠囊及錠狀產品,應於其容器或包裝上之「注意事項」中加註「本產品非藥品,供保健用,罹病者仍需就醫。」及「請依建議攝取量食用,勿過量。」字樣。
b.膠囊及錠狀以外產品,應於其容器或包裝上之「注意事項」中加註「本產品供保健用,請依建議攝取量食用。」字樣。
c.加註事項應與底色加以區別。
業者實施追溯追蹤
106年7月31日起經公告指定範疇業者,應實施食品追溯追蹤管理。自107年1月1日起3類食品業者應實施電子申報,6類食品業者應使用電子發票。
輸臺貝類檢證
食藥署106年10月31日發布令,輸臺稅則號列0307項下號列之貝類產品,應檢附含有捕撈或養殖地資訊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,始得受理報驗,自107年1月1日生效,以強化我國供食用貝類輸入源頭管理,保障民眾食用安全。
水產品乳製品納入實施系統性查驗
食藥署106年8月4日發布修正「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及第3條附表,擴大實施系統性查核之產品範圍,納入水產品(HS code 03、1604、1605項下之產品)及乳製品(HS code 0401、0402、0403、0404、0405、0406、9806項下之產品),自107年1月1日實施。
更詳細的內容請見食藥署網站:http://www.fda.gov.tw
那麼,廢話就到這裡......先預祝大家新年快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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